2010年7月28日星期三

屋友记(2):心太软

因为不懂泰语,凡事都需要找人处理一些琐事,包括登记入住BFC的手续等。所以我想搬去BFC已经是众所周知的事了。而且他们也希望我早日可搬过去,往后可以大伙儿一起玩,要出去也不必那么麻烦了。

那天,朋友叩我到BFC去看看我需要什么家具或电器,他可以便宜的二手卖给我。谁料,到了后他竟然帮我办理转换房间手续,还叫我下个月就搬进去,但今天已经是28th July了。我还来不及反应,便提出我要考虑,太突然了。我还需要和她交待。结果, 我却得来朋友教训, “你还要等多久呀,我现在搬出去,你不拿,他们就会给别人,你就有排都不会得到房的了。”我也了解,所以我也找不到其他拒绝的理由了。

回去公司后还很挣扎,斟酌着要如何和她交代,甚至想过明天去拒绝那BFC。不懂何时我的良知过剩,自己搬家的事都不烦,还在烦她该怎样,应不应该丢下她。真的皇上不急,太监急。可是不管怎样,我很清楚知道自己是非常想要属于自己的一个私人空间。

回到家后, 我心想别烦了,等她回来后就一五一十的告诉她我要搬就好,她的事就让她自己烦。(本来就应该这样,是我自己犯贱!)

她回来后,我的确照原订计划的把今天所发生的事情都转告给她。本来,一切就可以告一段落。自己却衰多口,问了一句,“你打算怎样?”她什么也没说,只摆着一幅楚楚可怜的样子。最后还死在心软的offer,先搬来和我一起住,边住边找室友,或直到十月搬去Bangwua.

言出惊人呀~她竟然又一句:“if I don’t want to move out after 3 months, can mai?”当场被雷到。 我还真的来不及反应,也不懂得该怎样反应,直接回拒又不是,不回拒又不行。

我便随口说,“我比较喜欢一个人。”为了不让场面尴尬,我又多加了几句,“我有很多坏习惯,不习惯和别人同房。你就先住,或许比较容易找到人一起住。”

还真的不说好过说,她竟然还说:“I am ok, don’t worry about the bad habit.”Agrrrr。。。还真的不识趣 or U really cant get my point?

回到各自房间后,我还在Gtalk里声明了很多事项,她都说Ok。她还说,她以为我不喜欢和她住。所以我之前一直说要一个人住。是也不会承认,我口是心非的答说:“不是啦,是我自己个人的问题,所以不想和别人住。不管你的事。”(但这的确是我的原因,毕竟是我不能接受和她一起住)最后还叮咛她,“remember to find roommate ya , I prefer stay alone. ”

她竟然又回我一句:“we should try to stay together 1st…we should adapt and stay together.”

啊,真的那么大的文化差异吗? 我的话,你真的听不懂吗?是我话不够直,还是你在装傻?抑或你不够了解我。天呀!GOD Bless Me!

总结:

1. 好人难做。

2.心太软惹的祸。

3。一切都是活该,自己拿来衰的。

教训:

1。要学会拒绝。

2 。说话要直接一点,人要自私多一点。

3。对人不用那么好,那么伟大,别人不一定会感激,反而会依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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